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卓有成效:2020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同比下降15.6%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共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578万。2013-2015年,每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在200万以内,2016-2020年,年新增数量均超过200万,2019年新增最多,数量接近300万。
从年度趋势来看,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比数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2020年,同比下降15.6%。由此表明,国家在保证执行力度的前提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二、近8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TOP3省份:浙江、江苏、河南
从近8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的总数来看,浙江、江苏、河南位居前三,分别新增199.64万、160.36万、148.96万;
值得注意的是,近8年来,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总数在百万以下的省份有25个,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总数在20万以下的省份有9个。
三、2020年我国新增“老赖”250万,浙江、河南、广东最多
2020年,我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从省份分布来看,浙江、河南、广东三个省份数量最多,分别新增29.71万、29万、22.19万。
四、河南、浙江、广东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数量最多,福建、北京社会信用管理成绩显著
2020年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河南、浙江、广东,现存数量分别有24.91万、24.86万、20.61万,均低于2020年新增数量。
五、浙江宁夏河南位列“失信密度”前三,25省份“失信密度”少于20人
浙江、宁夏、河南是“失信密度”最高的三个省份,浙江每万人就有42个失信被执行人,宁夏每万人就有32个失信被执行人,河南每万人就有26个失信被执行人。湖南、西藏、吉林是“失信密度”最低的三个省份,湖南每万人仅有7个失信被执行人。西藏每万人仅有6个失信被执行人;吉林每万人仅有4个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密度”(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在20人及以下的省份有25个,“失信密度”在10人及以下的省份有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