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加快推动科学技术现代化,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一直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脉,科技创新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活水的倾力浇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当前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抓手。 促进金融机构科技信贷 由于科创企业天生具备“三高一轻”(高科技、高风险、高收益、轻资产)特质,抵质押物不足,信贷融资极易受阻,与传统融资供给制度不匹配,融资压力仍是制约当前科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科创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尽管随着一系列改革的推进,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但从客观上看,目前仍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供给结构,呈现出服务科技创新效能不足以及堵点、瓶颈较多等问题。 金融机构需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允许范围内和风险可控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与财政引导性投入资金形成合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强化自身产品创新,结合新经济企业发展特点,根据科创企业发展阶段,在授信、期限、额度、模式上进行分层差异化设计,不断创新丰富支持科技企业的信贷产品体系。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 继续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注册制改革,加强各板块的互联互通,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与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等市场做好衔接。充分利用多种资本市场优势,综合考虑行业、市值、财务指标等不同特征,在不同市场板块中进行区别设计,满足不同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稳步推动投资者结构转变,引导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流向优质科技创新企业。优化退市环节,加快转板机制建设,畅通退市后融资通道,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打开多元渠道。 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中“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优势。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有序引导长期资金进入创投领域,增加市场包容度,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优质科技型企业合理制订上市规划,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上市融资。推动各地市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开展以产业链“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支持推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市设立服务基地、工作站或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加强债券市场化机制改革。提高对科技企业增信支持,简化发行注册流程,支持更多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获得持续的中长期融资。创新债券融资工具,丰富多样化的债券融资产品,推动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加快资产证券化发展,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债券融资。 培育创投市场 扶持培育更为积极的创投市场。充分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创业投资力量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转化等创新活动的支持,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深度参与企业发展和治理过程,为优质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知识、人才、专业技能等,提升企业经营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对不同类别私募投资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畅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引导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规范化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力的激活与发挥。 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统筹联动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我省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以“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市场化选人用人、员工激励、容错免责等制度,推动其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关键作用。优化创新创业领域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注重整体效能评价。省级科技专项对投资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的体制机制“保驾护航”必不可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全要素、全链条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培育一批专门服务于各类科创主体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从政策制度供给端营造稳定、连续、精准的投融资生态。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惩戒的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机制不健全等导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业务模式,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建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效,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管理等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推动科技公共信息资源合理适度开放。 发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带动作用,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在国家和省重点发展领域支持一批潜力突出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统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科技金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完善综合服务体系 打造产学研招投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科技创新投融资对接、科技型企业发展赋能服务机制,推动优质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建设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易、技术入股、股权融资、技术并购等服务,提高科技成果的可交易性和转化效率。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体系考核评估、动态调整和长效激励机制,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延伸。引导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 深入推进区域金融开放创新和数字金融建设,将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金融领域各项开放措施落地,有序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加快汇聚境内外优质金融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同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数据共享和流通机制,有效挖掘数据价值,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打造新模式、新场景,提高科创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风险管理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防控风险提供助力。 本网站所转载的所有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作商用,部分图片源于网络。若在转发过程中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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